近日,沂南法院苏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宋某系菏泽市某床头柜电商经营主,一直通过曹某在铜井镇某木材加工厂定作床头柜。去年7月,宋某在曹某处定作床头柜400个,9月宋某通知曹某,由于疫情原因资金困难,款项不能及时支付。曹某告知宋某床头柜已加工完毕,待付款时发货。11月宋某通过微信向曹某转账部分货款,曹某答应当日发货但迟迟未履行。宋某沟通无果后赶往铜井镇并报警,派出所出警后建议宋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宋某随即向法院起诉并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
苏村法庭受理该诉前调案件后及时与双方沟通,得知该货物包装及柜体均标有宋某的注册商标,一旦合同解除,曹某处理该货物将面临侵权风险,本案最好的处理方式是继续履行合同。通过法官释法明理,双方均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但就剩余货款的数额问题双方互不相让,直至诉前调30日期满,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案件转入诉讼程序。庭审过程中,双方仍然争执不下,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法官决定亲自到涉案的木材加工厂现场勘验,在实地查看过程中,法庭工作人员注意到货物旁边存放部分床头柜配件以及带有宋某注册商标的纸箱。加工厂老板表示,货物如果能够尽快拉走,这些配件及纸箱全部免费赠予宋某,配件及纸箱经清点预估还可以组装20套左右床头柜。法官遂即与宋某取得联系,宋某计算成本后权衡利弊,最终同意曹某要求的剩余货款,并约定于2月底前打款发货,案件圆满调结。 (谢明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