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界湖街道,沂南经济开发区,县委各部门,各群团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各局级事业单位,各大企业:
2008年以来,我县组织开展了七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涌现出一大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领域的模范人物,在全社会兴起了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促进了全县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经研究决定,今年组织开展沂南县第八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参与沂南县第八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推出一批作出贡献大、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广大群众的生动实践,推动形成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凝聚起推进“大爱沂南”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
二、评选原则
(一)面向基层。广泛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发现和挖掘在基层一线工作、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道德模范人物。
(二)突出典型。评选出的道德模范人物要代表各行业领域的精神风貌,具有感召力。
(三)公开公正。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和监督,评选出的道德模范人物要客观真实,经得起实践的考验。
三、评选数量
沂南县第八届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原则上,每类评选5名左右,五类共评选25名。
四、评选标准
在我县工作、学习、生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参与“大爱沂南”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守信承诺、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的公民。已被评为往届各级道德模范的不再参与本次评选。一般不推荐群体和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候选人。
共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等5个类别,标准分别是:
(一)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二)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三)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四)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五、机构设置
由县文明委成员单位联合成立沂南县第八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评选活动具体实施。
六、评选步骤
(一)动员阶段
在《沂南通讯》、i沂南公众号等刊发评选活动的通知,及时对评选活动的意义、标准、办法进行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活动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动员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二)推荐阶段
1.推荐数量。根据评选标准,按照分类推荐的原则,组织干部群众积极推荐候选人线索,并经单位审核后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不少于6人(原则上每类至少1人);县直各部门单位推荐原则上不少于1人。县直部门可推荐下属单位或行业领域内典型人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也可直接向县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
2.材料申报。各级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提供相关材料:(1)填写候选人推荐表,推荐表中事迹简介500字,1式2份,正反面打印,加盖公章;(2)每人另附15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3)?高清免冠照片(电子版)。材料纸质版4月16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县文明办),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接受社会推荐候选人截止日期同为4月16日。
3.征求意见。各级各部门在道德模范推荐表中,简要写明推荐意见(注明推荐候选人无违法违纪等情况)。道德模范候选人由组委会统一征求纪检、政法等有关部门意见,从事企业经商活动的候选人须同时征求市场监管、环保、税务等部门意见。
(三)评选阶段
由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进行初审,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评选分公众代表投票、网络投票、乡镇(县直单位)投票、组委会投票等4部分。分别占20%、20%、30%、30%的权重。
1.公众代表投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模人物等作为公众代表参与投票,先模人物范围为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杰出青年、沂蒙红嫂、最美人物等。本届道德模范候选人不得推荐为公众代表。
2.网络投票。通过i沂南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
3.乡镇(县直单位)投票。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投票。
4.组委会投票。由组委会牵头成立沂南县第八届道德模范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现场投票。
综合计算上述4项分值,根据总得分情况,提出沂南县第八届道德模范建议名单。
(四)公示阶段
名单确定后,在《沂南通讯》、i沂南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五)通报阶段
公示结束后,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等进行通报,适时召开沂南县第八届道德模范颁奖典礼,颁发奖杯、证书。
(六)宣传阶段
对评选出的各类道德模范先进事迹,通过《沂南通讯》、i沂南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刊登播放,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成立沂南县道德模范宣讲报告团,创作公民道德建设文艺节目,在全县巡演巡讲。同时对事迹突出的道德模范,推荐参加全国(省、市)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摆到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要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作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和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载体,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力抓手。
(二)严谨有序评选。要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部门审核、投票评选、公示宣传等各环节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扩大视野、深入考察,真正把道德标杆人物推荐上来,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三)加强宣传学习。要把宣传工作和学习活动贯穿评选各环节,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活动动态和各类先进模范的感人事迹、高尚品德,使道德理念和文明风尚深入人心。通过专题展览、故事会、宣讲会、报告会等方式,弘扬道德模范崇高精神,宣传模范事迹、学习模范品质、践行模范精神。
(四)关爱道德模范。要通过各级文明单位结对帮扶道德模范活动、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免费健康查体活动等,持之以恒地关心关爱道德模范,深入了解道德模范的工作生活情况,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给予帮助,使他们在工作生活中受到尊重和优待,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崇德向善的价值导向。
通讯地址:县政协办公楼三楼文明办
电子邮箱: ynwmb2011@126.com
邮编:276300
联系人:陈璐璇
联系电话:3236006 15762022793
中共沂南县委宣传部沂南县文明办沂南县总工会共青团沂南县委
沂南县妇联沂南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