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是城市的“脸面”,一张精美、创意十足的户外广告可以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位,但城区随意粘贴的“牛皮癣”广告,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破坏城市形象,属违法行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期间,广丰公安联合区城管等相关部门单位持续加大对“牛皮癣”广告的巡查整治力度,并依法治理。
6月5日下午,在下溪街道广信大道某工地旁,郑某丹、闵某军正在该工地围墙上粘贴小广告,被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现场查获。随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将郑某丹、闵某军移送区公安局下溪派出所处理。
区公安局下溪派出所受案后,迅速查明郑某丹、闵某军在城区随意张贴“牛皮癣”广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区公安局对郑某丹、闵某军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