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柳报道:为落实好国家健康扶贫政策,我区对贫困户实行先住院后付费,并且自付费用控制在10%,针对慢性病患者,统一由医院工作人员给予办理慢性病证。期间,有部分贫困户反映在就医后自付部分的费用超过10%;并且未给慢性病贫困人员办理慢性病证导致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卫健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核查工作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核实。在查清基本事实及问题成因的基础上,广丰区卫健委立即进行了整改,完善了健康扶贫政策,规范医疗费用报销,坚持“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和医疗保障高效、适度要求,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财政兜底“五道保障线”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实际报销补偿比例控制在90%适度目标。召开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要求医院工作人员必须帮忙办理贫困户慢性病证。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委组织督查组,随机抽查贫困户住院病历,电话随访慢性病贫困户,未发现报销比例过低和不办理慢性病证的问题。
针对此事暴露出来的问题,卫健委制定印发了《关于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与五部门联合印发了《上饶市广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实施方法》,在政策出台和改进慢性病认定工作程序后,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报销比例稳定在90%适度目标,并及时认定了慢性病患者,得到了贫困户的极大赞赏。为了让群众更好地办理此事项,还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了一站式服务窗口,畅通办理渠道,更好的服务于老百姓。引导全区健康扶贫事业持续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