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基于丰溪街道苏塘社区朱山自然村等八个区域已达到解除全面封闭管理的条件。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17日上午8时起,解除以下区域的全面封闭管理:
1、丰溪街道:芦洲大道云林集团办公楼、苏塘社区朱山自然村、仓塘自然村;
2、芦林街道:石榭社区三里亭安置区;
3、永丰街道:大塘社区上田弄小广场边、横路社区南街付家弄六层楼整栋、商城社区西桥安置区;
4、五都镇:紫坞村吴家自然村。
以上区域解除后,按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正常管理。
特此通告
上饶市广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