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良同志因工作职务变动,向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上饶市广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陈金良同志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上饶市广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