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记载,明宣德八年(1433年)六月,明朝政府派遣鸿胪少卿潘赐、行人高迁、中官雷春为使臣,出使日本,并赐源义教(足立义教)“白金、彩币等物”。这其中所说的高迁,是金坛人。行人,则是他当时的官职。
民国版《金坛县志》记载:高迁,字景升。永乐辛卯年(1411)以举人升国子监(隋朝以后的中央官学,为中国古代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学府)。学禄时,尚书胡荧(常州人,任尚书30多年)以其品行出众,选使日本。上嘉其不辱使命,擢翰林编修,赐龙凤砚,龙娫墨、倭扇,题御诗其上。
明朝的中后期,由于倭寇的侵挠,朝廷禁海政策,基本终止了与日本国之间的往来。其实,从唐代开始,直至明朝初期,中国与日本之间不管是文化、还是经济的往来还是十分密切的。
在明朝前期的100多年中,据史料记载,明政府共派遣使者15次赴日(另有一次在琉球返回,未到日本),而日本幕府和各藩大名派遣使者赴明至少有37次,而且使团的规模也远超前代。
明宣德八年(1433年)五月,日本派出一个庞大的使团在,到达北京,受到明政府的热情接待。明朝皇帝朱瞻基亲自接见日本使团,设宴招待使团,并赏赐给使团“纱罗、绢布及金织袭衣、绢衣、铜钱”等物,同时在北京订立中日宣德贸易条约。条约规定,日本每隔十年到明朝进行一次朝贡贸易,每次船三艘,300人,出售给明朝的刀剑每次不得超过3000把。明政府还要求日本政府尽力制止倭寇活动。宣德八年(1433年)六月,明朝政府派遣鸿胪少卿潘赐、行人高迁、中官雷春为使臣,回访日本。《宣宗实录》卷103记载:“宣德八年六月壬午朔,壬辰,遣鸿胪少卿潘赐、行人高迁、中官雷春等使日本团,赐源义教(足立义教)“白金、彩币等物”。
明朝的中后期,由于东南沿海倭寇问题变成了严重的“倭患”,明廷开始执行严厉的海禁政策,中日之间的交往也基本中断。
正统(明朝第六位皇帝朱祁镇即英宗的年号)中,太监王振为了排除异己,对不趋迎奉承他的大臣则实行残酷打击。正统八年(1443年),炸雷击坏奉天殿鸱吻,明英宗朱祁镇因遭此天灾,按惯例下求言诏,要求群臣极言得失。侍讲(翰林院下设有侍读学士与侍讲学士)刘球应诏上言陈得失,写了一篇著名的《修省十事疏》,语刺王振。王振大怒,立即下令逮捕刘球入狱。这时,正逢编修官董磷因要求任太常卿而被王振关进狱中,王振便想通过董鳞之事置刘球于死地,立即指使锦衣卫指挥马顺严刑拷打董磷,逼迫他承认所请太常卿之事是受刘球所指使。董磷被逼不过,只好屈服。王振便以此下令处死刘球。就在此时,高迁挺身而出、仗义执言,給英宗上疏替刘球作无罪辩护,英宗竟置之不理。最后,刘球被杀尸体惨遭支解。一时间,朝廷内外乌云密布,大臣们都提心吊胆地过日子。见此,高迁痛恨皇帝昏庸,朝廷腐败,便托辞官回家,死后被列乡贤祠,有《菊庵文集》存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