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公积金按年还商贷提取、购买本市商品房提取、离退休(退职)提取、解除劳动合同离开本市提取、公积金贷款部分转账还贷、公积金贷款一次性转账还清、公转商贷款部分转账还贷、公转商贷款一次性转账还清均可以网上办理。
据了解,自春节上班以来,公积金窗口再次迎来年度提取高峰,由于提取窗口出现排队等待时间较长,中心工作人员建议群众错峰办理或通过线上自助办理购买本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业务,网上租房提取业务目前只限常州市区。
以购买本地商品房提取为例,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即可在家办理购买本地商品住房,凭购房合同备案号可以在网厅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购买一处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为购房备案号生成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提取后职工账户内应保留10元以上的余额)。此外,职工本人、配偶、同户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额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的总价款。
已办理我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仅限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其他如住房装修及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等非自住住房均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对准予提取的,由公积金中心将提取资金直接转入职工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借记卡账户内。
徐峰 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