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高标准”推进民生水利建设大坝严禁建房 必须拆除圩堤严禁搭建 必须整治鱼簖影响行洪 必须清理新上企业或项目 可这样取水新孟河加快建设 可改善环境建立河长公示牌 可这样巡河  如再遇特大洪水 可如此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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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4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6-22

圩堤严禁搭建 必须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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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民在圩堤上搭了两间渔塘管护简易房,并在圩堤上进行种植,水利部门责令拆除并清理。对此记者采访水利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机构同意,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等,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不办或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和个人负责,并处1万元以上和1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国家《水法》和《防洪法》等严禁圩堤开垦种植,并就相关处罚作出严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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