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抢抓国家和省加快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重大机遇,推进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加速落地,近日,常州市出台“关于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政策支持:(一)支持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积极引进国家、省战略创新资源,围绕国家、省战略部署和行业重大需求,发挥领军企业优势,瞄准国家、省实验室,国家、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省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大科研设施项目,开展预研和筹建。
(二)支持企业研究院、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
推进建设一批独立法人建制的企业研究院,为行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依据创新水平、投资规模、科技成果转化等市本级财政分期分档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储备核心技术成果,培养创新型人才,支持拥有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的行业骨干企业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
(三)支持科教重点实验室建设
围绕行业共性技术需求,结合在常高校、医疗机构等科教单位优势学科与常州市重点产业,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建立一批重点实验室。
(四)支持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对总投资1亿元以上、核心人才团队控股、产业发展前瞻,兼具创业孵化功能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且获批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共建,获得省产研院、地方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财政资金支持的专业研究所,市本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投资支持。
(五)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动力
打破“唯学历、唯年龄、唯职称、唯奖项”等人才评价束缚,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人才发展环境。
(六)探索灵活的用地政策
保障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落地。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用地可参照公益性研究开发机构用地。海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设立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优先安排建设用地。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简化审批流程,减免相关规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