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仵树大通讯员王闻研
“好的营商环境对于市场主体来说,就像阳光、空气和水一样不可或缺。营商环境越来越好,才能激发市场主体持续保持活力,才能吸引八方宾朋来漯投资兴业。”近日,省人大代表胡亚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慨不已。
2021年4月到10月,作为法律界代表,胡亚萍参与并见证了《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先期调研起草修订到审议通过等环节,对漯河优化营商环境所作的工作印象尤为深刻。
“《决定》分别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优化政务环境、优化市场环境、优化法治环境、优化外部环境,以及对营商环境的工作监督六个方面作出了20条的清晰具体规定,蕴含了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群众的力量智慧,体现了‘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先进’的价值追求。”胡亚萍说。
2021年10月28日,漯河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战略举措,结合全市实际,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并于11月11日颁布实行。《决定》立足高树标杆、坚持法治统一、聚焦痛点难点、彰显地方特色、突出可操作性,为确保漯河营商环境位居全省前列打下了坚实基础,提供了重要法治遵循。
为做好《决定》起草工作,漯河市人大常委会高质量开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执法检查,(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