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申请人李某某申请执行变更子女抚养权纠纷一案,在杞县人民法院柿园法庭温情执行下圆满结案,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赞誉。
原告李某某诉被告徐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被告经多方协商,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案件进入庭审程序。高瑞琴庭长经过多次调解,原告、被告就离婚事项及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原告李某某以为被告徐某某能按调解协议履行,可被告父母为了不让原告李某某接走孙女,竟然将孙女转学,不让原告李某某家人探视、接走孩子。原告李某某一气之下申请强制执行。
经协调村干部组织双方做工作,找孩子的祖父、祖母谈话,双方同意在6月17日对婚生长女进行交接。
将孩子交给申请人李某某后,高瑞琴一再嘱咐李某某千万不能荒废孩子的学业,不能阻止孩子父亲去探视孩子。法官认真细心的工作和温情执法,让该起矛盾得到彻底化解,得到在场群众的一致好评和称赞。 (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