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超市的糕点没有标签,总担心买到过期的,现在好了,一看标签就知道生产日期、保质期了!”6月28日,唐河县建设路一家超市里,一名正在选购糕点的消费者对检察官说。这是唐河县人民检察院采用“公益诉讼+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公益诉讼案所带来的可喜变化。
3月初,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发现,部分经营者未在散装糕点类食品上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信息,或者存在混合储藏和销售散装食品与现制现售食品、违法添加金箔、超许可范围经营、线上经营不规范等情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唐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受疫情影响,在两个月的整改期限内,仅有部分问题得到整治。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了解到预包装、散装两种情况的标签标识在《食品安全法》中有明确规定,但现制现售食品的标签标识等内容尚缺乏完善的规定。检察机关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研,组织执法人员、从业人员代表、网络销售平台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有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统一糕点类食品标签的具体规范,定期督促经营者制作包含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的标签标识,摆放在销售柜台并与相关食品对应,对于现制现售的食品,要在销售柜台明显处设置统一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公示牌。
针对糕点类食品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列出整改清单,向有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职函》,督促其依法规范履职。有关部门收到函后,通过现场检查、约谈提醒、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方式,督促经营者全面整改,同时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糕点类食品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源头治理。
与此同时,针对有关部门是否完全履职、公益受损情况是否完全消除、案件是否可以终结审查,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作为听证员,就有关部门履职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案件拟处决定等进行公开听证。经过集体评议后,听证员一致认为,有关部门已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终结审查案件的意见。
截至目前,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涉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9件,联合会签协作文件2份,召开听证会3次,让城区50余家超市经营的糕点类食品全部有了“身份证”。 (牛凌云马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