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方城法院杨楼法庭庭长刘凯带领调解员殷玉存、杨福安赶到小史店镇某村村委,与该村支部书记刘永强共同对一合同纠纷案进行调解。
原告小史店镇某村东、西、北三组诉被告刘某某、张某某为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中,原告小史店镇某村东、西、北三组将所有的荒山土寨发包给北组村民张某某,张某某后将该荒山土寨转包给被告刘某某,刘某某在其承包荒山内开采砂石出卖,双方产生纠纷。该案件涉及三个村民小组500余名村民,双方矛盾较大,村民情绪激烈,系一个不稳定因素。
杨楼法庭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谨慎处理,多次走访群众,了解该纠纷产生的原因、过程、背景。当日上午刘凯、刘永强、殷玉存、杨福安与三个组的组长及村民代表促膝长谈,从如何维护群众利益、如何避免诉讼走弯路、如何依法正确行使自己权利等方面进行释法答疑。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细心交流,三个组的组长及村民代表放下了成见,平复了情绪,对法庭深入群众的工作方式表示了认可,为案件下一步审理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方城法院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为契机,在化解矛盾时,采取多元化解决纠纷方式,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把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切实做到了听民声、解民忧、赢民心。(刘凯程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