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当事人张某来到杞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心系民工弱势群体、体现党和政府关怀”的锦旗送到速裁庭侯传波法官手中,以表达对侯法官公正高效办案的诚挚谢意。
2019年8月,张某承包了某建设工程,并组织农民工进行了施工,但是该工程结束后,被告却迟迟没有给付工程款,造成张某无钱支付农民工工资,无奈之下他只好起诉至杞县人民法院。侯传波在接到该案件时,及时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与双方当事人及时沟通,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开庭审理及时作出判决。判决后,被告某建工公司不服上诉至开封市中院,开封市中院维持了原判。在中院判决生效后,侯传波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为了让他们及时拿到报酬,积极督促被告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当被告某建工公司主动将工程款18.8万多元转至杞县人民法院账户内,侯传波立即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工程款。
张某说:“这个钱真的是帮了大忙了,农民工的工资真的是困扰了我好久了,多亏侯法官及时化解,才让我们的权益得到保障。” (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