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婷婷)为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支持开展秋收秋种,9月9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再次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9.98亿元,加上前两批已完成兑付的补贴27.18亿元,今年已累计下达37.16亿元。
记者了解到,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我省补贴依据为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综合确定补贴标准,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省财政要求,市县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本次补贴发放进度通过“一卡通”系统实施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