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诚恳接受组织的批评教育,今后一定以此为戒,认真履职尽责,绝对不再犯类似的错误。”近日,汝南县某单位一名党员干部被诫勉谈话时,深刻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当场作出表态。这是汝南县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汝南县纪委监委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抓手,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促使党员干部受教育、明纪律、知敬畏。
为了防止“红脸出汗”流于形式,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完善后续跟踪问效机制,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和“回头看”,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通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播放忏悔视频,组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方式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案件查处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严管就是厚爱,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不断增强党员纪律意识,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防线。”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单梦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