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段宝生通讯员赵子曼)10月8日,记者从南乐县获悉,南乐县委把巡察整改是否落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自觉向党中央对标看齐,多重发力、多措并举,在抓巡察整改上见真章、求实效。
据了解,南乐县近年来的做法主要有五点。一是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县委书记专题听取被巡察单位重点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定期开展政治提醒谈话;分管县领导、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参加分管联系部门巡察反馈会和整改汇报会;县委巡察办跟踪了解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线索处置等情况,建立巡察整改与组织、宣传、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职能部门对巡察机构移交的建议和普遍性、系统性问题,结合部门职责,完善制度机制。
二是实事求是,开展成效评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抽调人员组成成效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及时上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三是现场评测,晾晒整改结果。南乐县委定期组织召开集中整改测评会,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部分班子成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察员、企业代表等,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现场测评打分、排出名次,责成排名靠后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向“书记专题会”作汇报,其他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对“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点问题”事项做“清单式”汇报,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四是长短结合,抓好建章立制。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或事情虽小但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时限;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工作机制,巩固好整改成果。
五是问效问责,注重结果运用。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强化巡察“再监督”,把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重点关注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问题纠正是否到位、建章立制是否到位,并对组织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约谈提醒、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