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诉漯河市审计局撤销行政答复一案。郾城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军担任审判长,漯河市审计局局长徐改全作为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王某到庭参加诉讼。
自《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以来,郾城区法院深入贯彻司法解释规定,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有效预防和化解涉诉行政争议、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刘航孙二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