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亚鑫通讯员王维鹏)11月12日,星期六,辉县市行政服务大厅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却热闹非凡,工作人员在全神贯注地为群众处理着登记、打印、拍照、签字、上传等办证手续。这是辉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办理征迁安置房不动产权登记业务的一幕。
“俗话说‘无房难安居,无证难安心’。有了房本,以后安置房也能像商品房一样交易,我们心里踏实了!”当天,在现场办理的居民李先生向窗口提供了简单的安置房手续和材料,顺利领到不动产权登记证后说。辉县城市建设发展10余年来,一直未能实现的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如今“破冰”了。
征迁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是辉县市委、市政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不动产权登记改革入手,撬动营商环境改善的又一力举。辉县市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产生大量征迁安置房,由于跨区域安置、土地手续复杂等多种历史原因,大批安置房的不动产权登记证始终未能办理。近年来,群众办理征迁安置房不动产权登记的呼声越来越高。辉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该历史遗留问题,专门出台辉县市征迁安置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文件,并成立了由乡镇(街道)、住建、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组成的协调领导小组,全力推动历史遗留安置房“登记难”问题化解工作。辉县市对征迁安置房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找准问题症结,提交安置房办证方案。目前,第一批6套征迁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已办理完成。
据了解,辉县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幸福作为第一追求,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促进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切实优化全市不动产权登记营商环境,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