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援助中心’真援民,‘跑’了一个月的烦心事,到那里三天就解决了。”2月12日,说起4天前拿到2万元的温暖感受,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山街道保庄村群众苏某召仍激动不已。
去年12月,苏某召在首阳山街道某设备厂干活时右手食指、无名指被机器挤伤,治疗出院后,他向设备厂讨要赔偿,但设备厂认为构不成伤残,且医疗费已经支付,“其他要求免谈”。
由于73岁的苏某召与设备厂是劳务关系,因此需要先去法院立案,这给老苏带来了巨大的维权成本。
2月6日上午,苏某召来到偃师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了解情况后,该中心工作人员当即定下了“援前调解,诉讼兜底”的维权策略,并立即与首阳山街道司法所所长对接。
司法所所长随即联系设备厂负责人,约定2月8日双方在司法所调解处理。经过3个小时的调解,企业负责人赔付苏某召2万元。
(许金安马虎山余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