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某长期虚构事实举报村支书李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诬告陷害罪……”近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吕某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至此,林州市合涧镇郭家园村一起多年多头重复疑难信访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随着该案例的公开曝光,一批动机不纯的老信访户受到了有力震慑,信访工作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今年以来,林州市纪委监委聚焦信访秩序稳控,着力营造“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把查处缠访闹访、恶意信访举报作为重点工作,主动联合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对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及时启动反向调查程序,依法严肃处理。
为探索建立打击诬告陷害长效机制,林州市纪委监委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浙江省新昌县、河北省隆化县等地纪委监委沟通交流,了解相关经验做法和制度建设情况,并联合公检法机关赴宜阳县、桐柏县学习相关经验做法,逐步制定形成《林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机关查处诬告陷害党员干部行为协作配合工作制度(试行)》,从制度层面保障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协作配合,形成整肃信访举报工作秩序强大合力。
在精准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的同时,林州市纪委监委还深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媒体澄清等多种方式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树立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截至目前,林州市纪委监委共打击诬告陷害1起,以逮捕、拘留等方式处理缠访、闹访恶意举报6起,为8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元玲王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