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赵亮
近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但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鉴定评估难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在科技强检战略背景下,如何充分发挥检察技术在公益诉讼办案中的支撑助推作用,进而实现业务上的融合发展就显得十分重要。笔者认为,检察技术职能部门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融合发展为目标,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注入强大科技动力。
一、充分利用技术优势,提升发现线索能力。检察技术职能部门应借助“网络+检察”工作机制,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增强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能力。积极主动抓取基层治理动态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和舆论热点信息,收集与检察职能相关、需要快检技术参与调查取证的违法问题和事项,拓宽快检技术应用渠道,协助公益诉讼部门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二、建立集中快检实验室,开展技术协助工作。建议由市级检察机关统一建立相对完备的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满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技术检测和鉴定需求。实验室可兼具移动快检和实验室快检功能,具备生态环境水质、土壤、大气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五大门类快速检测能力,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和证据支持。并通过购置全光谱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兽药残留快速检测仪、手持式环境重金属分析仪等快速检测设备,实现对环境损害案件和食品安全案件的快速检测。
三、按需更新检察科技装备,提升调查取证能力。公益诉讼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大部分案发地往往位于偏远郊区或者隐蔽场所不易发现,需要借助无人机、卫星遥感、区块链等新技术获取、保全证据,提升办案取证效果。可利用便携式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用于野外环境的快速取样、检测;出台无人机飞行管理办法,组织检察技术人员培训,用于办案取证。检察机关可建立“卫星遥感+无人机+现场勘查”的“空天地一体化”模式,为检察办案提供技术支持。
四、培养检察队伍的技术能力,夯实检察技术基础。从检察机关内部甄选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和检察技术优秀人才,组建公益诉讼办案专业队伍,检察官负责从法律层面对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则根据检察官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取证、提取相应数据,确保所取证据符合证据要求。检察技术人员可联合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参加上级院组织的现场勘验能力培训等,培养公益诉讼与信息技术复合型人才,实现信息技术和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发展。(作者单位:安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