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记者从漯河市郾城区委巡察办获悉,为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该区制定出台《巡察整改情况“会审评估”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探索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据悉,会审评估工作机制从指导思想、人员组成、会审程序、评估内容等方面予以明确,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每轮巡察集中整改期结束后启动会审评估工作。
会审评估工作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区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组成会审评估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深入检验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同时结合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梳理分析汇总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
根据会审评估结果,对评估中发现整改推动不积极、整改成效不明显的相关党组织责任人进行约谈或发函提醒,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并将得分排名情况作为巡察“回头看”的重要参考依据。
截至目前,该区已完成对五届区委五轮巡察的整改会审评估工作,巡察反馈的165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32个,整改率为98.5%,共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督促建立完善规章制度145项。
“会审评估,重在问效。我们将始终坚持巡改并重,全面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以高质量的巡察整改助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郾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国旭表示。
(本报记者仵树大通讯员张泽卿张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