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洼村,幸福地;不迷信,破旧俗;讲廉洁,守法纪……”在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街道康洼村宣传栏上,通俗易懂、言简意赅的村规民约“三字经”朗朗上口,营造了文明和谐、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更要铸魂。近年来,石龙区坚持把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相融合,以完善村规民约为着力点,引导村民因地制宜、自定自约,努力实现乡村治理有序有效、社风民风向上向善,为乡村振兴“廉”动赋能。
为推动村规民约“约定俗成”,石龙区纪委监委联合政法、组织、民政等部门,加强对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的指导,把遵纪守法、移风易俗、邻里和谐、文明新风、清廉建设、家规家训等内容纳入其中,采取押韵、顺口溜、三字经等接地气的形式呈现,有效推动了村规民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今年10月,该区组织了全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家风家训征选活动,评选出优秀村规民约5条、家风家训22条,极大调动了村民遵规守约、共治共享的积极性。
“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现在的村规民约不仅让大家省了‘人情债’,也让村里的风气好了很多……”谈起村规民约带来的新变化,泉上村村民王栋由衷地说道。
“我们在完善村规民约的基础上,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做实乡村治理‘大文章’。”石龙区民政局局长刘帅斌介绍,通过指导各村(社区)成立“一约五会”,拓宽了民主议事渠道,以正确导向带动群众自觉转观念、破旧俗、树新风。
截至目前,该区27个村(社区)均制定了各具特色的村规民约,不仅管好了村风民风,也对村干部依规依纪服务群众发挥着潜移默化的引导规范作用。
(本报记者丁需学通讯员李冰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