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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63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1-17

让老街区成新“网红”

《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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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冯刘克)1月16日,郑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郑州将以立法助推城市更新。

城市更新包括综合整治改善、保存维护或者拆除重建等三个类别。郑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在城市建设由增量扩张迈向存量优化的新形势下,城市更新已经成为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种系统性、综合性举措。

根据《条例》,郑州将以老旧小区、闲置仓储物业、低效用地、历史文化街区等为主要更新对象,注重“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注重城市文脉传承,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防范重大风险能力。创新性提出“现状更新”,即对老旧厂房、园区、不可移动文物等,通过适度调整建筑功能、增加配套建筑的方式进行“微改造”。

《条例》还明确统筹城市发展与文化保护。通过保留历史建筑和风貌,将现代元素与传统文化相结合,实现城市功能提升和文化传承的双赢。部分历史街区、历史建筑活力不足,通过培育新功能、新业态,提升城市活力,让老街区成为新“网红”、老街坊赶上新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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