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纪委监委紧盯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围绕清单制定、监督体系、监督队伍等关键环节,切实增强群众身边的监督力量,激发基层监督活力
本报讯(记者冯佳志通讯员卢亚芬)“我镇一个村党支部书记因未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大家一定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7月8日,孟州市化工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现场通报了该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典型案例。
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紧盯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围绕清单制定、监督体系、监督队伍等关键环节,切实增强群众身边的监督力量,激发基层监督活力。
该市纪委监委聚焦农村“三资”管理、村务公开、惠民政策落实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权力事项,编制《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明确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名称、责任主体、操作流程、运行监督等,厘清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职责权限,以清单化监督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为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充分整合“室组地”监督力量,探索建立“协作区+乡镇纪委+村监委会”三级联动监督机制,采取提醒督办、走访群众、电话查访、抽查资料等形式,对村级事务全过程、全流程、全周期进行监督,助推村居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此外,为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该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村级廉情监督员制度。廉情监督员充分发挥村级事务贴身监督优势,及时向村或乡镇纪委反映群众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配合乡镇纪委对反映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开展初核。同时,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纪法课堂解读等形式,提升村级廉情监督员的履职能力。
“村级‘小微权力’连着民生,关系人心向背。我们将持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基层监督质效。”孟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存庆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