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景华通讯员张海军李铁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卢氏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查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开通举报平台、深入群众调查寻访等方式,广泛起底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统筹调度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整合运用审计、司法、财务、行政执法等办案力量,落实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办理等制度,全力推进问题线索严查快办,推动违规违纪违法人员处理到位。
该县杜关镇十字路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彭某某2022年9月收到某施工队赔付款1.5万元,用于支付受损烟农的赔偿费和清理下水道费用。彭某某以本人及他人负责施工进度及安全为由违规领取600元,并无故拖欠烟农刘某某赔偿款2600元达一年之久,后在支付过程中又以报税为由克扣260元。今年5月,彭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刘某某260元,违纪资金600元上缴镇财政统管账户。
双槐树乡东川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监委会主任樊某某在管理本村公益岗期间,让公益岗人员帮其个人干活,参加其生日聚会,并收受礼品礼金价值508元。今年5月,樊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受礼品礼金退还相关人员。
“加强对‘小微权力’的监管,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基层群众的怨言少一点,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就会多一点,生产生活就会舒心一点。”卢氏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通过各种途径收集线索,集中有力整治,绝不让“蝇贪蚁腐”有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