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丁需学通讯员李冰克)“王某虽然对吕某某截留项目工程款不知情,但作为单位分管领导,存在对财务报账审核把关不严责任,建议不予立案,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9月4日,平顶山市石龙区纪委监委召开研判处置会,对近期受理的问题线索逐一讨论会商、精准把脉。
今年以来,石龙区纪委监委以“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树牢“全周期管理”理念,通过强化问题线索处置会商、严把案件审理关口等对策措施,不断提升基层案件查办质效。
该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问题线索会商研判机制,由分管案件的副书记牵头,案管室、审理室和各纪检监察室等共同参与,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和逐条“过筛”,提出最佳处置方式。同时,严格落实《问题线索“三星”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坚持“一月一通报”动态更新,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提升。
为守牢办案质量的“关口”,该区纪委监委坚持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的重要途径,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规范和处分执行5个方面14项评查标准,对审结的36个案件进行全面“体检”,精准审核会商,开列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并灵活运用提前介入、集中反馈、个别指导等方式,协同联动提升案件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