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年轻干部监督关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四个一”筑牢节日“廉洁关”从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回访教育解心结激励干部再出发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深化以案促改推动健全体制机制构建“三审”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强化专项监督规范涉企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健康发展擦亮清廉底色夯实服务根基三个注重 增强廉政谈话实效压实责任 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持之以恒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拧紧“安全阀” 确保办案“零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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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93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12-27

构建“三审”机制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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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被审查调查人入党材料、任职文件等主体身份还不完善,自书材料缺少接收人签字,案件定性为违反廉洁纪律更为恰当……”近日,鹤壁市鹤山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在审查某案件时提出意见,并指导办案单位进一步完善证据。

办案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存在的共性问题。今年以来,鹤山区纪委监委锚定提升基层办案质效目标,以“乡案县审”为重要抓手,建立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预审机制,探索出乡镇纪委审理小组审理、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预审、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协审“三审”机制,严格把牢基层案件质量关。

据了解,乡镇纪委自办案件通过乡镇纪委审理小组审理后,由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进行预审,纪检监察室通过详细听取案情、全面审查卷宗等方式查找问题,形成“错题集”移交办案单位,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预审意见,指导其整改完善,切实消除案件质量隐患。乡镇纪委完善卷宗后再移送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协审,进一步查漏补缺,提升案件质量。同时,定期组织各纪检监察室对预审案件质量开展交叉评查,全力打造“铁案工程”。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三审’机制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量和执纪执法水平。”鹤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郑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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