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米何妙子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开创性地阐明两个“一以贯之”,明确指出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将“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摆在任务首位谋划部署。
内蒙古森工集团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契机,建机制、强功能、激活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运转质量效能,加快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为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内蒙古森工集团着眼于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公司治理全过程、各环节,在制度建设和实践探索上双向发力,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前置清单”全面制定并落地见效,党组织与董事会、经理层各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更加清晰,决策程序更加规范。健全制度、建优机制、建强队伍,董事会建设从应建尽建到规范有效不断深化,森工集团及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比例达到100%,董事会外部董事占多数达到100%,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有力促进和保障外部董事行权履职。
内蒙古森工集团持续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和运行质量建设,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规范董事会建设、提高履职能力,落实重要子企业董事会6项职权,制定32项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工作标准,将授权放权与权力运行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支持子企业董事会依法行权履职,维护子企业自主经营权,有效激发了子企业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内蒙古森工集团制定《森工集团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确定26项基本授权事项和6项特殊授权事项,规范授权行为,推进集团决策层和执行层分离,切实维护经理层的经营自主权。制定《森工集团总经理议事规则》,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责任和义务,确定总经理会议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沟通情况、科学决策和组织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议事程序。制
定《森工集团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制度》,明确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事项范围和工作流程,强化工作监督,经理层行权履职规范性进一步加强。
公司制改制全面完成。内蒙古森工集团制定印发《各级子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将所属二级全资子企业大杨树、毕拉河、伊图里河林业局和牙克石宾馆、北京兴林林副产品经销处、北戴河干休所以及全民所有制三级子企业全部纳入改制范围,指导各子企业核实基本情况,与工商部门协调对接,制定改制方案,修订公司章程,分类确定改制路径,明确完成时限。截至2021年末,29户二级子企业中,按《公司法》注册的23户子企业修订公司章程后,完成登记变更,正常运营;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注册的6户子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并完成了各级子企业产权占有登记工作。着眼未来,不破不立。全面深化改革,新在全面,难在深化。阿里河森工公司坚持问题导向,直面企业自身存在的“痛点”对症下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先后制定实施了《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则》《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中共阿里河森工公司委员会工作规则》《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等专项工作制度,理清了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责任义务,确保有效行权履职,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作用。同时,健全审计法务职能,强化机关部门职能从“管理”向“服务”转变,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公司运转质量效能,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制度是治理之基,治理是运转之效。内蒙古森工集团开展内控制度体系“立改废释”工作,建立起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载体,以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为支撑,以生态保护建设、规划投资、风险防范、财务、产权、人力资源等管理制度为重要组成体系的内控制度102项,基本形成了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要素齐全的内控制度体系。按照“制度健全、动作到位、效果显著”的要求,内蒙古森工集团对工作台账中的公司治理机制各项任务逐项明确“竣工验收”标准,全力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认真梳理总结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上的标志性成果,以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创建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对标企业的好经验好模式,深入挖掘、有效推广,通过公司治
理的持续完善,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完善集团及子企业公司治理机制是一项系统性、创新性很强的重大工程,当前也是再巩固、再提升的关键阶段,内蒙古森工集团必将把这项工作向深处做、细处做、实处做,支撑高质量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以改革实践促进制度完善,进而更好引领改革实践的持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