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新
学写书法,让我亲近了笔。一支支笔从记忆的深海中旋转而来,荡起的涟漪扩散着旧时光的踪迹。
最早看见笔,大约在我五六岁。奶奶送走在她家吃饭的人,站在门口转身对我们几个小孩说:“瞧瞧人家,穿着带兜袄,口袋上插着笔,多带劲!你们长大也能这样就好了。”奶奶说完又望了望他的背影。我不知道带兜袄的意思,但奶奶说的笔被我深深记住了。我和奶奶都盼着有“大人物”来吃“派饭”,要知道,生产队给“派饭”都是安排干净的农户,一顿饭又有两毛钱、四两粮票的补助;而我还想看看人家口袋上插的笔。
终于又有人到奶奶家吃饭了,我和堂兄弟趴在门缝往里看,就看吃饭人的口袋。他的上衣口袋露出烟卷粗、黑乎乎闪着光的头———那是笔吗?应该是,我记着奶奶说的笔插在口袋上。那人瞥见我们,招呼进屋吃饭,奶奶让等他吃完我们再吃。我进屋又盯着他的上衣口袋,那里有个小盖,盖上留了个小口,笔刚好露出来。那天吃的什么饭我忘记了,但口袋上插着的笔,却像印章一样印在我的脑海里。
小伙伴一起玩,说到上衣口袋插笔的事,大几岁的姐姐说,到她家吃“派饭”的人插着两支笔呢,一高一低。她还听大人说,看谁官儿大不大,口袋露笔知道啦。我又盼着插两支或者更多笔的“大人物”到奶奶家吃饭,一直盼到我上学也没有盼到。在我看来,那支笔不一般,它像过年才能吃到的猪肉、穿到的新衣服一样,闪着光亮投射在我童年的天空中。(我长大后,弄清小时候奶奶口中的“大人物”是下乡干部,他们穿的衣服是中山装或者制服,上衣口袋盖专留插笔的口儿。那时候,上衣口袋插笔是一种时尚,成为特定年代的标识。)
第一次真正拿笔,是在上小学的时候,用两分钱一支的铅笔写着汉语拼音、做着算术题。铅笔用到小手指长,还舍不得扔掉。班里的同学也一样节俭,有个同学用从兵工厂捡回的子弹壳套在铅笔头上,引得大家直勾勾地看,围着他挨个去试写字的感觉。当我握着冰凉发光黑黄色子弹壳的“笔套”时,想起了在奶奶家吃饭的“大人物”口袋上插的笔,感觉很神奇。
到了小学三年级,我拥有了第一支钢笔。拧开笔帽写字,我才发现没有笔夹,不能插在上衣口袋。尽管如此,我用钢笔写字依然很满足,蓝黑字的映衬,显得老师的红笔勾也格外鲜艳。后来,我又用上了能拔帽的钢笔,还有经常哈口气才出油的圆珠笔,一直陪伴我的学习生涯,直到师范毕业。
毕业后,我成了一名教师,用粉笔写板书。写字的时候,粉笔末星星点点飘落在手上、头发上、衣服上,不仅练了字,还丰富了孩子的知识。课余时间,我需要刻卷子,用的是铁笔,要用铁笔刻在蜡纸上,再用油墨机印出来。铁笔比钢笔长,笔头是钢制的,很细、很尖,还要把蜡纸铺在石板上刻写。虽然刻蜡纸比较简单,但开始刻写还是比写钢笔字慢,我掌握不住手劲儿,有的字“蜻蜓点水”,用油墨滚子滚那些字,蜡纸漏不下墨而成空白;有的字又用力过猛,划得蜡纸“伤痕累累”,油印漏墨成了黑点儿,也无法用。经历几次失败,我终于掌握手感,用铁笔写成楷书或仿宋体,做到一笔一划,笔笔到家。
如今,随着互联网发展,电子白板、网络平台等多媒体设备进入课堂。教师在讲授中,可以利用多媒体进行PPT演示、文件传输、实物展示。而感应笔在电子白板上既能写字,又能像计算机鼠标一样打开按钮,根据教学需要随心所欲找到辅助内容,课堂上,学习氛围越来越浓,教师可以把学生巧妙带入情景中,愉悦地汲取知识的甘露。
工作之余,我也喜欢写一些文章,或敲打电脑中的键盘,或点击手机上的字符,不一会儿,一行行字便出现在屏幕上,而那闪烁的光标也完成了书写笔的华丽转身。
笔在古代位于文房四宝之首,因而在报告文学、评论性的新闻中常用“笔者”代替“我”,彰显笔的重要性。环顾周遭,在我学习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笔,慢慢变成只是偶尔签名才需要用到的,大多数成年人都没有握笔书写的习惯了。
此刻,我又像学生一样手执毛笔,一笔一划地书写文字,品味着古代“尖、齐、圆、健”的四德内涵。文化学者余秋雨在《文化苦旅》中的《笔墨祭》篇中,写毛笔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努力去捕捉“美的精灵”,让它化成尖尖的小荷,在岁月的池塘上摇曳生姿。
回顾我与笔的缘分,既神奇又妙不可言,让我每当想起,仍倍感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