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公布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花好桃好”听介绍 冲动办卡引纠纷点痣属医疗美容 美容店违规经营被叫停电动车充电爆炸生产商被判担责欢迎订阅《消费者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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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2-01

“花好桃好”听介绍 冲动办卡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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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11日,童女士来到苏州美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印象城店咨询学习英语事宜。她原本想多看看其他同类的培训机构,做比较后再作决定,可接待她的销售员介绍说,美联是全国连锁教育机构,学员办卡可以转到外地分校,并承诺给她很高的优惠。销售员“花好桃好”的介绍和承诺,令童女士心动不已,冲动之下她就办了一张价值31510元的学习卡,当场刷卡支付3280元,余下的28230元分期付款,由销售员代为申请。
    童女士有个1岁的宝宝,独自一人带,因当时办卡时没充分考虑这个问题,所以付款后没能得空去学习。后来她家要搬到上海去,她天真地想,当时销售员介绍说“美联是全国连锁教育机构,学员办了卡可以转到外地分校”,人到上海,把学籍转到上海就行。于是11月10日她来到印象城店,请求把学籍转到上海。可店方告诉她,“美联”在上海没有分校。既然不能在苏州学习,上海又没有分校,童女士向店方提出退卡退款要求。店方说,不能马上退款,童女士的28230元分期付款其实是贷款,退款需先支付3000元贷款手续费,等全部贷款扣完后,才能终止合同退还28510学费。这下童女士懵了——她在苏州并没有开课,而上海没有分校就更谈不上开课,现在每个月归还1568元贷款,已经交了8个月,接下来还有10个月的贷款得继续交……为了尽快结束这个付钱空挂名的学籍,她向店方表示,自己愿意承担3000元的所谓贷款手续费,请店方尽快退还学费,但店方坚决不同意。无奈之下,童女士于2017年12月15日向苏州工业园区12315热线投诉,要求店方马上终止合同,退还已付的费用。
    苏州工业园区消保委接诉后,马上与被诉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核实情况后,消保委工作人员向该负责人指出,《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作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经营者发行单用途预付卡(含其他预收款凭证)的,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虽然店方发卡时《条例》还没有施行,但现在发生了纠纷,对解决纠纷有参考作用,希望店方考虑童女士的实际情况,妥善解决纠纷。在消保委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由美联总部退还童女士全部款项。
    近日,童女士来电告诉园区消保委,她已接到美联总部的通知,对方将在近期把退款汇到她的银行账户,要她留意。
    就此案,苏州工业园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很多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会推出一次性交纳长时间课程的优惠套餐,这时消费者应仔细阅读报名合同条款,特别是退费说明。同时,消费者应充分考虑自己的可支配时间、工作调动情况等因素,合理选择教育培训机构。在选定培训机构后,应签订正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仔细看清合同条文,避免产生纠纷。一旦涉及退费问题需要维权,培训机构发放的宣传材料、开具的票据都可作为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应当妥善保管。
(朱雪梅 毛亚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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