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张家港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标签标识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制定工作计划。该局按照《张家港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食品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重点、责任人和相关要求,确保各项检查要求落实到位,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与此同时落实企业自查。要求各食品生产企业根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7718)及其他食品安全标准,对本企业所有食品逐一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加强监督检查。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各企业的标签标识规范自查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各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相关信息、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储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签标识内容的真实完整性进行重点检查。严禁虚假标注、伪造冒用他人品牌生产销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人员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5家,发现问题企业2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 (黄华 希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