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仓市消保委维权宣讲团走进太仓市汽车销售流通行业商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对25家4S店销售总监、客服经理50多人,就“销售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详细解析。该市商务局执法大队负责人向与会者解读商务部2017年第1号令《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太仓市消保委秘书长周雁向与会者通报2017年度太仓市汽车销售领域消费者投诉情况与存在的问题。她指出,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合同签订不规范,应该写入的内容不写,或含糊不清,字迹潦草;有的写入内容也不能正确表达意思;有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周雁毫不客气地当场点了两家4S店的名,剖析这两家4S店还没有解决的两起投诉案例,指出所存在的问题,希望他们能够妥善解决纠纷,与消费者达成和解。
周雁指出,有投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了投诉不能够正确对待,积极解决。其实有投诉并不是一件坏事,可以让经营者从中寻找出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瑕疵,以便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使企业经营者清楚自己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的信誉度和诚信度。在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说服教育下,当即使两起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顾兴福 希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