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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期:第2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4-26

法官提醒——

停车落锁后一定要再一拉下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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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车主往往一按遥控钥匙便匆匆离开,但如果没有仔细确认,可能车门并没有真正锁上。近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罗某多次利用信号干扰器阻碍他人锁车,待车主离开后进入车内实施盗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那天傍晚我开车到商场买东西,因为副驾驶上放着贵重物品,还特意在离开时确定用钥匙按下锁车键。”据这位车主在法庭上陈述,短短十几分钟后,等她回到车上时,却发现副驾驶上的包不翼而飞。原来,当她进入停车场时,就被“盯”上了。
    据被告人罗某庭审时供述,一次偶然机会,他发现网上有卖“锁车干扰器”。据介绍,这是一种信号屏蔽器,只要轻轻一摁,就能使10米范围内的目标车辆电子车锁失效。出于盗窃目的,他通过微信等网络渠道先后购买了三个干扰器。随后,罗某便选中高新区几家百货商场地下停车场,时时前去游逛,伺机行窃。
    2017年10月9日下午,罗某躲在停车场的角落观察,18时30分许,“我看到一名女子要停车,就把干扰器打开,等她离开之后,上前去拉车门,一下子就拉开了。”法院审理查明,当天罗某共窃得价值5800元相机及镜头。随后一个月内,他又先后两次以一模一样的手法,窃取一部iPhone手机以及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价值共计5000元左右。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多次盗窃,且有故意犯罪前科。为保护公私财产不受侵犯,惩治犯罪,遂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车主,防范汽车干扰器不要将现金、银行卡和证件等贵重财物放在车内;同时,车主用遥控钥匙锁车后,务必要再拉一拉车门,确定车门已落锁后再离开,不要一按钥匙后就走。
(许修尧 艾家静 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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