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椰树”商标侵权被判赔偿二十万元同村邻里发生纠纷 虚假陈述必受处罚“红叶”商标被侵权 市监部门来维权投诉与回音
第04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18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5-24

同村邻里发生纠纷 虚假陈述必受处罚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本来过了五一要复工的,被你这么一推,肩胛骨裂缝,钢板松动,不能上班了,这个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必须你赔。”“你那些都是莫须有的证据,自己出了交通事故,现在还用这些来敲诈我,我是不会赔的。”
    近日,常熟法院审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原告钱某一口咬定是因为被告李某推了自己,才导致自己旧伤复发,故向被告李某追讨赔偿;而李某认为钱某的伤是因其之前一起交通事故引起的,与自己无关,且认为钱某提供的证据材料漏洞百出,因此拒不赔偿,那么,真相到底如何?
    原告钱某与被告李某是同村村民。钱某在家门前小河内养殖小鱼,因河道打捞整治,导致钱某养殖的部分鱼苗死亡,为了弥补钱某养殖的鱼苗损失,村委会同意对因河道整治造成钱某的损失予以补偿。被告李某认为河道是大家的,不应只赔偿钱某一人,因此平日里唇枪舌剑,就此结下了“梁子”。
    2016年底,钱某因一起交通事故导致右锁骨骨折,术后安了钢板便在家休养。2017年5月14日,双方又因为鱼塘一事从口角升华到肢体冲突,在推搡中钱某不甚摔倒,遂诉至法院。这才发生了开头双方对簿公堂的一幕。庭审中,原告钱某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撑他的诉请,但其中一份落款时间是2017年5月28日的《证明》引起了法官的注意。该份证明载明,钱某自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的工作情况与钱某申请的证人证言相互矛盾。庭审中,承办人多次向钱某释明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对其无法自圆其说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承办人向派出所调取了出警视频及询问笔录,证实钱某在庭审时陈述不实。在法院对钱某进行教育后,钱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法院诚恳作出检讨,并提交撤诉申请。
    法官提醒:当事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的虚假陈述、虚假诉讼不但扰乱审判秩序,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审判的公正高效。法院对当事人的虚假陈述一旦查实即可作出相应处罚,如果当事人仍执迷不悟,终将承担法律责任,到时则悔之晚矣。
(韩丹 赵丹丹)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消费者周刊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盘胥路485号   邮编: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