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椰树”商标侵权被判赔偿二十万元同村邻里发生纠纷 虚假陈述必受处罚“红叶”商标被侵权 市监部门来维权投诉与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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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5-24

“红叶”商标被侵权 市监部门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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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港宝视特影视器材有限公司是注册商标“红叶”等6个红叶牌系列商标的所有权人,年产销各类红叶牌投影银幕产品数十万个,产值上亿元。2017年5月份起,宝视特影视器材有限公司先后在兰州、郑州、杭州等地市场上发现大量印有商标的投影银幕,严重影响了红叶牌投影银幕的销量。
    经过调查了解,宝视特公司发现上述产品的实际生产商甲公司就在张家港市南丰镇,于2018年5月2日至张家港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张家港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后,成立专案组,从外围对南丰镇的甲公司进行调查,基本掌握了该企业的生产方式、销售渠道、主要人员、涉案商标与包装的印制单位等案件情报。
    5月8日,张家港市场监管局出动10多名执法人员对甲公司进行全面检查,现场发现印有“”商标的投影银幕成品160个;印有标识的投影银幕成品50个;印有标识的投影银幕半成品40个;包装纸箱若干个。
    由于商标、标识与宝视特公司的商标近似,甲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二)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一)项的规定,专案组对甲公司的250个涉案物品进行扣押,并启动对涉案物品印制单位的立案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陆益飞 潇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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