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做生意亏本的蒋某因为手头缺钱,突发奇想,竟想到了苹果系统,自学“苹果设备锁机教程”将方某及其他15人的苹果设备远程锁定,从而非法获利4000余元。近日,吴中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蒋某自2017年6月中旬以来,伙同他人运用网上购买的“苹果设备锁机教程”,大量购买电子邮箱并注册AppleID,通过在微信公众号、QQ群发布兼职信息,或以观看美女视频为诱饵,诱使方某及其他15名被害人用自己的“苹果”电子设备登陆指定的AppleID,蒋某等人随即从i-Cloud远程锁定已登录的电子设备,致使方某等人的17台“苹果”电子设备无法使用。方某等人这才自觉上当,却又无计可施,只得联系蒋某解锁设备,蒋某因此非法获利解锁费共4000余元。让方某没想到的是,自己支付了解锁费后,被锁定的手机仍然显示未解锁,再联系蒋某亦未得到答复,方某又气又急,遂报警求援。
据调查,年仅21岁的蒋某自学锁机教程后与朋友分工作案,朋友负责锁定AppleID,蒋某则负责索要解锁费。归案后,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过程,承认自己年少不懂事,法律意识淡薄。当看到身边有朋友做这个赚取不法之财时不仅没有及时劝阻,还被利欲熏心,丝毫没有意识到触犯法律将给自己带来的严重后果。
吴中法院经审理认为,蒋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同时利用计算机程序从十余名受害人处非法获利约4000元,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本案属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蒋会庭积极实施犯罪行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蒋会庭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据此,吴中法院依法判决蒋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责令其退赔赃款给方某等人。
(陶萌 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