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骗钱手段层出不穷,竟然还有人冒充警察敲诈。近日,张家港法院对一起招摇撞骗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被告人施某因先前曾协助过民警抓过嫖客,故对警方办案流程较为熟悉。后无所事事的他为谋取利益,便心生一计。私底下施某购置、伪造了警察执勤服、对讲机、警察证皮套、印泥等办案用具后,于2017年5月31日,施某邀集被告人展某至张家港市区某理发店附近,由展某守候嫖娼人员葛某某从该理发店出来后,通过对讲机通报给被告人施某,继而被告人施某冒充人民警察拦截葛某某。施某拿着“警察证”在葛某某面前晃悠了一下,其立马就慌了,并没有想到要核查施某的真实身份,只想着赶紧交完“罚款”了事。借着嫖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里,施某成功以罚款为由骗取其人民币5000元。
尝到一次甜头,施某如法炮制,再次作案骗取秦某某5000元人民币。两次行骗共计作案金额10000元。被骗后,两位受害者才发现事有蹊跷,便立马报警。
张家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施某、展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且损害了国家司法机关的信誉和声誉,社会危害性较大,不宜宣告缓刑。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施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展某起次要和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施某系自愿认罪、被告人展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等因素,综上,被告人施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点评:本案中施某冒充人民警察抓嫖客索要钱财,主要是抓住了嫖客不敢声张,害怕丑事外扬、想息事宁人的心理状态。在此提醒大家,在生活中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依法依规办事,以免上当受骗,切勿心存侥幸心理,损害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形象和名誉,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朱梦琪 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