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新时代,如何找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消保维权工作的契合点,今年以来,相城区消保委从六方面认真做好消保维权工作。
畅通维权渠道建设
消保受理投诉岗位是为民服务的窗口。因此,他们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台帐、受理流程,配备相关工作设备,设置调解工作室,并将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人员充实到维权岗位。他们按规范流程进一步理顺12315平台流转,擦亮12315的金字招牌,切实做强12315维权惠民第一岗,树立消费维权品牌。
消保委工作人员心中有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对消费者反映的小事情认真对待,对举报线索认真受理分析,属于民事纠纷的做到当天接到投诉当天流转,提高处置效率;属于行政处理范畴的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流转,由相关职能部门调处,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着落。
深化消费教育引导
相城区消保委大力宣传《消法》、《江苏省消保条例》等法律法规。他们以广场咨询服务、系列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江苏省消保条例》,突出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社会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他们紧紧围绕年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持续开展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等活动;尤其要针对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突出问题,整合社会力量,广泛开展“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等消费教育系列活动,以增强社会公众法制意识、自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广泛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纠纷争议解决的途径,及时揭露消费陷阱,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达的传播优势,广泛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采用视频、漫画、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成效。
提升消保委社会影响力
相城区消保委密切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履行好社会监督职责,配合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加强重点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积极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消费者行政保护,建立消保委组织与行政执法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加大对有关商品抽查检验、责令召回、调查处理等力度,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和案件查办工作。积极与立法、司法部门沟通配合,建立与立法、司法工作的衔接机制,推进消保委组织调解与其他争议解决途径的对接,积极推动形成消费维权合力。
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机制
相城区消保委针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民生重点,督促行业企业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建立与其他行政部门和商业性行业协会与消保工作衔接机制。要主动将消费纠纷调解融入社会“大调解”体系,通过社会调解行政资源与消费纠纷专业调解资源有效整合,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坚持实行“政法综治牵头协调、司法行政和市监部门业务指导、消保调处机构具体运作、相关部门整体联动”的重大消费纠纷联动调处运行模式,增强消保委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力求维权网络全覆盖
相城区消保委大力推进消费维权志愿者组织建设,借助“i维权”App发展志愿者,组织开展医疗、养老、教育、卫生、信息、共享经济等领域消费调查,推动解决存在问题,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氛围。与此同时,加强消保委组织基层建设和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完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本着样板分会(站)上水平、中间分会(站)争优秀、后进分会(站)紧跟上的原则,抓好“一会两站”的提档升级活动,力求维权网络“一会两站”分布满相城区各片区、各社区、各村、各市场商圈,达到“一会两站”维权网络全覆盖。
开展“互联网+”消保维权
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网络投诉量越来越多。相城区消保委针对互联网投诉的情况,采取消保委、相关部门、维权监督站等组织进行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系统内纵向贯通、各部门间横向连接;实现消保委、经营者、消费者三方线上、线下互联互通,通过网络平台解决消费者的诉求;加强维权信息的综合利用,树立信息化思维和大数据理念,运用大数据等现代化技术手段,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服务。
(冷尧明 徐爱国 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