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骄阳似火,经历火灾创伤后身体恢复不久的一对年轻人,冒着酷暑来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将一面绣着“秉公办案,倾心为民”的锦旗亲手送给民一庭法官张凌云。
事情还得从前年说起。2016年12月一天晚上,苏州高新区某小区A幢一层西侧车库发生火灾,导致住在该楼的张某面颈肢体烧伤,部分头发睫毛烧焦,双手、腕部和左足可见烧伤创面达16%,右足背1%创面无法自愈,中度吸入性损伤,其男友也不同程度受伤。后因协商未果,张某遂将三位有可能堆放废品的业主及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一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在审理这一起因火灾引起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过程中,法院了解到,案发当时物业公司已经撤场,而被告业主堆放废品导致火灾证据不足,考虑到原告仍需继续治疗,为不加重其诉累,使本就遭受损失的原告“雪上加霜”,承办法官决定将该案件的重心放在调解工作上。法院遂向当事人充分释法析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令原告及其男友及时获得赔偿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既为双方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也彰显了便民、利民的司法精神。(张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