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私教离职 课程费引发纠纷苏州首批食品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吴江开庭投诉与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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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8-30

投诉与回音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投诉:5月13日,消费者孔小姐在邻瑞广场耐克专卖店购买一双拖鞋,价格299元。穿一个月左右后,鞋子有点开裂。7月7日,她来到店里要求退换,遭到店员拒绝,声称是人为撕裂造成的,不予退换。僵持了3个多小时后,孔小姐走出店门,准备与耐克客服联系后再作协调。由于孔小姐不是苏州本地人,只是在苏州求学又是暑假,所以把鞋子放在了店内。其后,孔小姐与耐克客服部联系后,客服先是告诉她可以维修并可邮寄;但客服与店方联系后,又说不可以维修,也不可以邮寄。若要维修需要自付维修费用和邮寄费。由于协商不成,孔小姐于7月12日向苏州工业园区12315热线投诉,要求店方维修或者退换并进行邮寄。
    回音:苏州工业园区消保委接诉后,工作人员与店长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希望妥善解决纠纷。店长表示,可以为消费者免费维修,但邮寄费由消费者承担。因为属于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在三包范围内,希望谅解。消保委工作人员及时将此信息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对此表示接受。
(朱雪梅 晓霞)
    投诉:8月8日,消费者孙先生向苏州工业园区12315热线投诉称,他在苏州工业园区山姆会员超市网上商城购买2箱百岁山矿泉水。7月17日,他在没有收到商品的情况下,选择退货处理。7月28日,他发现商家没有退款;8月4日联系商家客服,客服讲,商品刚刚退还仓库,马上就给他处理。8月6日,发现商家还没有退款,立即联系商家客服;但是,客服说,没有收到商品拒绝退款。孙先生在投诉同时提供了详细的京东快递附件作为证据。他希望商家尽快核实情况并退款。
    回音:苏州工业园区消保委接诉后,与商家客服部取得联系,并明确指出,事情并不错综复杂,只要用心,一查就可以一目了然,希望他们加强内部管理,急消费者所急,尽快核实情况,及时返还退款,妥善解决纠纷。商家客服部表示,尽快查明原因,退还孙先生货款。 (朱雪梅 霄霄)
    投诉:5月10日,消费者王小姐在乐体奥体中心店办了一张游泳培训卡,价格1800元,店方承诺6月底开业,但是其后由于消防不过关,要推迟到9月才能开业,所以她在6月20日向店方提出退款要求;店方同意后,陈小姐办理了退款手续,但店方迟迟没有将钱款退还给王小姐。7月10日,王小姐向苏州工业园区12315热线投诉,要求店方尽快退款。
    回音:苏州工业园区消保委接诉后与店方负责人进一步核实情况,确认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店方负责人辩称,他们是连锁店退款需要公司走程序,他们已经上报公司,对于给陈小姐带来的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将会尽快退还陈小姐银行账户。7月15日,消保委工作人员回访陈小姐,得知退款已经到账。 (朱雪梅 夏雪)
    投诉:6月20日,消费者韩先生在绿怡家居天猫旗舰店购买3款自动衣架,价格5540元。卖家竟然虚假发货,他收到的是一个空包裹,马上联系商家,谁知商家不回复他,也不给他补寄发货。6月25日,韩先生向吴江区12345热线投诉,要求商家立即发货。
    回音:6月26日,吴江区市场监管局太湖新城(松陵)分局接到12345热线转办单后,分局工作人员马上根据经济户口联系商家负责人,了解到商家由于公司内部原因,一段时间内公司网站处于无人管理状态,比较混乱,已经受到天猫超市的罚款处理。目前网站正在整改之中。如果消费者确认需要再次发货,可以联系商家。
    分局工作人员及时将此信息告知韩先生,并将公司联系电话一并告知。韩先生对此表示感谢。 (宋建明 徐熙)
    投诉:6月12日,消费者许女士向吴江区12345热线投诉称,5月初,她在英派斯吴江吾悦广场店办理一张2580元的会员卡和一张1000元的私教卡。其后,她因为前台服务存在态度问题,进出消费需要登记并且要求手表押在前台,存在纠纷;会员卡没有开过卡,现在想要退卡退款,前往店中协商店方拒绝退卡,希望寻求市场监管部门帮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回音:6月13日,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湖新城(松陵)分局接到12345热线转办单后,分局工作人员马上与店方负责人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希望能够妥善解决纠纷。店方负责人表示,他们作为服务企业,一定会解决好与消费者产生的各种纠纷。既然消费者去意已定,我们根据她的意愿办理退款手续,妥善解决纠纷。(宋建明 晓星)
    投诉:6月17日,消费者王先生向吴江区12345热线投诉称,2月中旬,他与朋友一行5人去杰克乐歌歌吧唱歌,唱完歌后,还有5瓶没有开过封的啤酒存放在店中,价值50元左右。当时,店方表示,存放得时间长一些也没有关系;但是,现在过去向店方要回存放的啤酒,店方却说都已经过期了,全部丢掉了。店方为什么没有通知他,他要求店方赔偿5瓶啤酒或者在下一次消费时抵扣掉。
    回音:6月18日,吴江区市场监管局太湖新城(松陵)分局接到12345热线转办单后,将消费者的诉求告知店方负责人,并明确指出,对于顾客存放的物品,处理时应该告知他们,看看他们有没有意见?这是应该吸取的教训,希望能够妥善解决纠纷。店方负责人表示,王先生在下次来消费时,店方可以赠送王先生5瓶青岛啤酒以作补偿。王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宋建明 晓晓)
    投诉:5月26日,消费者王女士ipad2屏幕坏了,请芒果科技有限公司更换屏幕。谁知,换了只有半个月时间屏幕又碎了。她向该公司反映情况,但该公司不予理睬。她只能于6月11日向吴江区12345热线投诉,希望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回音:6月12日,吴江区市场监管局太湖新城(松陵)分局接到12345热线转办单后,分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公司负责人,严肃指出,依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修理、加工业经营者应当在修理、加工前告知消费者所需要的零部件、材料、期限、费用等真实情况;不得偷换或者故意损坏零部件,使用的零部件和材料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虚列修理、加工项目。已经修理、加工的部位在三十日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应当免费再修理、加工。国家有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显然王女士的情况符合此规定,经营者应该免费为其更换新屏幕。公司负责人在分局工作人员晓之以法的说服教育下,同意为王女士重新更换新屏幕。 (宋建明 萱萱)
    投诉:最近,消费者郑先生向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称,今年4月通过大众点评发现某健身店(定位在杭州)宣传有100元的初始会员。郑先生就联系商家微信,询问杭州是否可以使用,商家直接定位至杭州天虹商场,说可以使用,于是郑先生交了两份共计200元。谁知过了不久,郑先生发现杭州并无该店,便要求退款。在联系过程中,商家称只要是支付就无法退款。无奈之下,郑先生向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要求商家退款。
    回音:接此投诉后,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与某健身店的管理方、天虹商场负责人陆经理联系,陆经理表示尽快与某健身店协调,给投诉人退款200元。经过多次协调,退款得到解决。2018年7月17日下午,分会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将此情况告知投诉人,郑先生表示某健身店已给予退款200元。
(吴士明 永康)
    投诉:最近,消费者张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今年3月29日张先生在奔驰某4S店订购一辆车,根据合同约定,张先生当时交付1万元定金,报价单上注明提车时间为7月25日。到了合同约定提车时间,张先生特地作好一切准备前去提车,但没想到某4S店说没办法交车。过了几天张先生按合同去谈违约金,可是对方没有说法。张先生即向吴中区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按合同上注明违约金1万元,要求商家赔偿。
    回音:接此投诉后,吴中区消保委木渎分会与奔驰某4S店的销售负责人马经理联系。经过协调马经理表示已与投诉人协商处理好了,投诉人同意在本店继续购车,奔驰某4S店承诺在8月底9月初给投诉人提车。2018年7月31日下午,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并将此情况告知投诉人,投诉人张先生表示已在该公司继续购车,等待该公司给予提车。
吴士明 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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