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屏幕中的“李逵”与“李鬼”欢度“国庆节” 消保委送上温馨提醒张家港乐余市监分局调解一起居民出租房屋纠纷投诉与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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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9-29

张家港乐余市监分局调解一起居民出租房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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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张家港市场监管局乐余分局成功调解一起居民出租房屋纠纷。
    原来,祖籍江西的承租人李先生长期租住乐余镇永利村张老太的民宅,租赁时双方未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半年一结。因租期即将届满,张老太害怕李先生像其上一任租客一样不结清房租就偷偷搬走,于是要求李先生先期结清租金并承担一部分押金。李先生认为,张老太违约,因为自己一直按期缴纳房租从不拖欠,并保证出租房设施完整,张老太提出提前结账,并让其承担押金太不合理。因此,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在分局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补签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握手言和。
(黄建香 轩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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