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马车观光游览本是一件惬意的事情,但朱某乘坐的马车却因驾驶失误与迎面而来的马车相撞,导致乘坐的朱某腰椎骨折。回国治疗完毕的朱某将签约旅行社诉至园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旅行社支付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赔偿金28万元。
9月正是旅游旺季,朱某报了一个“埃及+土耳其深度十日游”,并支付了全部费用。旅程进行到第六天,朱某跟着旅行社来到土耳其卢克索,体验当地有名的旅游马车环城游项目。卢克索的旅游马车极像电影中十八世纪的敞篷马车,这让朱某大为惊喜。正当朱某流连于两旁的风景时,听到了马车上同行人员的惊呼声。原来,朱某一行人乘坐的马车车速过快,快与迎面而来的另一辆马车撞上了!驾驶员赶紧拉扯缰绳试图别开车头,可由于车距太近,只听“嘭——”的一声巨响,两辆马车相撞,朱某因惯性被甩出座位跌倒在地,当时就痛的无法行走。朱某只得中止本次旅行,自行买票回国接受治疗。经鉴定,朱某外伤导致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构成九级伤残造成误工15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朱某拿着鉴定书多次与旅行社工作人员商议理赔事宜,却屡屡遭到拒绝和推诿,朱某一气之下便将旅行社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旅行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朱某人身损害、财产损害,朱某可以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后法院判决旅行社赔偿朱某18万余元。 (梁月 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