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苏州高新区的饮食安全,全力打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市场环境,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积极开展抽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及2018年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等文件要求,苏州高新区食安办联合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苏州高新区城乡发展局等成员单位对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进行抽检。
本次食品安全抽检食用农产品、糕点月饼、肉制品、饮料等24大类食品中的129个食品品种,共计45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样品合格452批,不合格2批。苏州高新区通安中学食堂使用的汤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抽检单位为苏州泰事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区何山路小芙蓉湘菜馆自制的红糖发糕检出糖精钠含量0.09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针对食品安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苏州高新区市监局已要求受检单位所属各分局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相关单位采取必要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并对相关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吴缇 林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