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场极限项目引发伤残谁之过?饭店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客人滑倒受伤获赔偿投诉与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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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1-01

投诉与回音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投诉:日前,消费者丁先生通过投诉平台向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丁先生说自己2017年9月左右在金枫南路金枫国际1号楼某教育培训机构花费1100元,报名参加一个装修方面的培训班,当时该教育机构给丁先生一张收据。去培训班上了几次课后,多次去上课都被培训机构以没有时间上课推脱。丁先生十分不满,向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认为商家存在欺骗消费者嫌疑,希望有关部门沟通退还1100元。

    回音:接此投诉后,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与某教育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宋老师联系。宋老师表示,事发当时心情激动的丁先生已报“110”,“110”警察已到现场为双方协商,双方已达成协议,教育机构当场给投诉人退了500元,且投诉人的爱人给教育机构写了收条。2018年9月29日上午,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投诉人丁先生表示,已收到此退款。

(吴士明 永康)

    投诉:最近,消费者李先生通过投诉平台向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李先生在投诉中反映,他于今年9月19号在吴中区中山东路11—1号某摩托店,购买一辆新的轮椅车,当场付款9850元,摩托店给了发票。但是使用过程中发现该车已经使用过了,数字显示该车已开了99公里,而且车子两边的锁都是坏的。交涉无果李先生投诉,要求有关部门处理并帮助退款。

    回音:接此投诉后,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与某摩托车负责人王经理联系。经过协调王经理表示,此车是新车,如有质量问题,同意给予免费维修,但不同意给投诉人退款(退车)。2018年9月26日上午,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并将此情况告知投诉人,投诉人李先生表示,自己已维修好此车,对此不再追究了。

(吴士明 永康)

    投诉:最近,消费者吴先生通过投诉平台向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吴先生投诉中反映,其妻子于今年9月6号在吴中区木渎镇影视城3号三楼的某教育培训机构报名幼师证培训课程,总共花费了3280元,某教育机构开了发票。当时工作人员称是新开的班级,但其妻子实际上课后发现,班内有些人已经上过一部分课,有些人已经快上完课程,同时培训班所发的视频讲解和书上内容不一致。吴先生去店内交涉要求退钱,被工作人员拒绝。吴先生对此表示不满,向有关部门投诉,希望有关部门与店家协商退款。

    回音:接此投诉后,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与某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毛老师联系。毛老师表示,2018年9月10日,培训机构已给投诉人退款,并通过支付宝将3080元退还给投诉人吴先生的妻子,有转账记录,此事已处理结束。10月16日上午,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工作人员联系投诉人,并将此情况告知投诉人,投诉人吴先生表示,该机构已给予退款。 (吴士明 永康)

    投诉:日前,消费者陆先生通过投诉平台向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陆先生投诉中反映,2018年3月他在吴中区木渎大运城某专卖店购买了一台苹果平板机,价值3900元,该店给了发票。回家使用后,陆先生发现充电器损坏,故前往店铺维修,但是该店铺工作人员称必须前往观前街的店铺才能处理。陆先生对此表示不满,通过投诉平台向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希望部门帮助协调,尽快更换充电器。

    回音:接此投诉后,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与大运城某专卖店的负责人景店长联系。经过协调景店长表示同意给投诉人尽快更换充电器,请投诉人尽快将充电器送店,该店安排工作人员至苹果售后给投诉人更换充电器,更换后,会尽快通知投诉人来领取。2018年9月12下午,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并将此情况告知投诉人,投诉人陆先生表示同意此方案。

吴士明 永康

    投诉:7月30日,市民向吴江区12345热线反映,7月28日,万宝商业广场一楼中间地带在办珠宝展销会,出售的都是仿大牌的珠宝,销售员一直在推销18K金的珠宝饰品,而展销会的商品根本没有这个含量,显然是在欺骗和诱导消费者,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调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回音:7月31日,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湖新城(松陵)分局接到转办单后,马上派出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商家提供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等,根据商家提供的相关检测报告及检验数据,标明这些珠宝饰品是表面为18K金,基底为铜合金。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商家实事求地进行宣传,不能够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希望他们规范经营行为,诚信经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宋建明 王萱萱)

    投诉:8月24日,消费者王女士向吴江区12345热线投诉称,她于3月初在我爱我家吴江区欧越华庭店(下称中介)租房,付了5个月的房租和2100元押金。8月17日,她与中介签订退租合同,中介承诺3天退还押金。但是到了8月22日还没有退还押金,她去询问中介什么原因?中介讲,她退租时没有将房屋打扫干净,所以押金没有退还。她询问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要回押金。

    回音:8月25日,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湖新城(松陵)分局接到转办单后,分局工作人员立即与中介取得联系,并明确指出,要求租客将房屋打扫干净,应该是在交接时就应该明确提出,收房后应该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退还押金,现在显然是你们存在问题,希望尽快退还押金,妥善解决纠纷。中介负责人自觉理亏,答应尽快退还押金。

(宋建明 王晓霞)

投诉:7月初,消费者王先生看中吴江区北极星尚雅苑的楼盘,开盘当天他抽到自己不太满意的房子。销售员告知他,此房子不满意,可以帮忙为找其它合适的房子,让他先交7万元定金,交完定金后,如果不满意可以退款的。后来,王先生告知销售员,自己不想要这个房子了。但是,过了一个半月,王先生联系开发商,开发商一直推脱;8月22日,王先生去售楼处,工作人员告知王先生定金不能够退。王先生认为,开发商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所以他于当天下午向吴江区12345热线投诉,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回音:8月23日,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湖新城(松陵)分局接到转办单后,就与开发商取得联系,通报了消费者的诉求,开发商表示,根据客户签订的认购协议明确规定,由于客户自身原因导致不能购买,定金不予返还。明确,他们正在与销售员核实情况,如果该客户描述情况属实,确实是由于销售员的不规范引导,导致客户认购,他们将责令代理公司返还定金。分会工作人员及时将此信息告知消费者。

(宋建明 王欣欣)

    投诉:4月初,消费者丁先生在八佰伴IDO专柜想买一款3万多元的钻戒,交了1000元意向金,有电子收据,纸质收据在柜台,收据上没有写意向金是否可退。8月底,丁先生不想买这款钻戒了,就与柜长协商退还意向金,柜长不同意退还;由于协商不成,丁先生于9月3日就向常熟市12345热线投诉,要求商家退还意向金。

    回音:9月4日,常熟市消保委虞山分会接到转办单后,就与八佰伴客服中心取得联系,希望协助解决消费纠纷;分会工作人员告知该柜长,意向金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的说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只是买方购买钻戒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没有转为订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所以意向金是可以退的。该柜不退意向金的做法是错误的,希望及时退还,妥善解决纠纷。柜长经过考虑后,同意退还丁先生意向金。 (王瑞江 王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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