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生产小作坊一直以来是一个监管难点,房东出于租金考虑一般会默许生产者无证生产。近日,张家港市场监督管理局锦丰分局接市民举报称,在锦丰镇交通村1组有人无证生产豆制品,执法人员与食安办人员多次去现场均未遇到当事人。
11月1日,执法人员与食安办人员对房东何某进行约谈,希望他深明大义,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工作,并发放行政告知书,明确指出:“明知对方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可以处以五万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房东何某在得知相关法律法规后表示,他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守法公民,停止出租行为,收回房屋,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承荣 王小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