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昆山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收到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确认昆山市市场监管局2018年1月29日作出的昆山市鹿舟纯水厂生产不合格饮用水一案行政处罚合法有效,批准予以强制执行。这是今年以来,该局第二件被人民法院成功受理的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保障了罚没财产顺利进入国库,进一步树立了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权威,彰显了市场监管工作成效。
此前8月,该局综合执法大队也收到昆山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确认昆山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0月11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千骄锦(上海)珠宝有限公司组织传销案的处罚决定合法有效,批准昆山市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这是该局第一件被人民法院成功受理的申请强制执行案件。 (谢金星 鑫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