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文化与旅游厅消息,为总结推广南京、苏州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经验和有效模式,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促进和引导全省文化消费工作,最近,省文化和旅游厅在苏州召开全省促进和引导文化消费工作会议。
2016年至2017年,南京、苏州分别入选原文化部第一批共45个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名单。试点工作开展后,江苏省政府将“推进南京、苏州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列入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坚持督促指导和大力支持,创新试点模式,营造文化消费氛围。2018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对全国工作落实到位、试点成效显著的20个城市予以奖励,南京、苏州两市全部入选,喜获丰收。
2017年,苏州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支出为5251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从2016年的14.2%上升为15%;2017年苏州市农村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为2397元,同比增长10.4%,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从2016年的11.5%上升到11.8%。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苏州以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为核心,采取线上与线下、常态与动态、点与面相结合的多元方式开展试点工作。平台联接212家文化消费网点,形成固态化文化消费引导模式;依托平台大数据分析报告,在线下开展每年两次“3+X”模式的文化消费主题活动,线上开发文创商城;在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专门设立展区,现场展示苏州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成果和惠民模式,增进文化消费商户和市民的互动体验;在“文化苏州云”加载文化活动预订、文化消费补贴等功能,实现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大力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扩大优质旅游产品供给;加快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示范段建设,打造江苏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标志性项目;进一步发展文化观光游、休闲游、体验游等旅游精品线路,推动文化旅游品牌化经营,带动演艺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
今后,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工作的系统谋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关于促进和引导全省文化消费的意见》,着力扩大优质有效文化供给,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进一步激发文化消费活力,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增加文化消费。
(陈鹤鑫)